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新法將禁止競業禁止條款,保護員工轉職自由,預計促進新創成立與增加員工薪資,4 個月後生效。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公布新法,將禁止美國境內企業與員工簽署競業禁止條款,更限制企業在未來要求簽署任何新的競業禁止合約,藉此保障企業員工更換工作的基本自由,並且讓更多新創業者、推動創新企業能更容易找到合適人才。
依照說明,此新法將會在4個月後正式生效,屆時將使一般員工已經簽署的競業禁止合約失效,僅高階經理以上職位簽訂合約仍會維持效力。不過,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新法將要求日後所有簽訂合約均不得包含任何競業禁止條款。
至於針對業者為了確保公司內部機密,要求員工必須簽署競業禁止合約的情況,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則建議僱主能透過諸如商業秘密相關法令規範員工,或是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
在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公布數據中,美國境內約有3000萬名受聘員工,其中約有五分之一比例員工人數受到競業禁止條款限制,無法在離職後前往競爭對手公司任職,或是自行創立具競爭的公司。
不過,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認為這些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中,僅有約0.75%比例高階經理以上職位員工受影響,代表有更多基層員工簽署工作合約面臨競業禁止合約限制,將導致這些員工未來更換工作時,無法接受原本公司競爭對手以更高薪資僱用,同時也可能降低公司之間競爭動力,因此希望透過廢除競業禁止條款現象,藉此促使更多公司願意以更高薪資聘用人才,或是確保員工不會跳槽到競爭對手。
而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預期在廢除競業禁止條款現象後,將使美國境內每年可增加2.7%、約8500家新創公司,同時一般員工年薪預期平均可增加524美元,同時也有助於公司之間競爭發展,估計會讓美國境內業者在未來10年內的技術專利,可在每年平均增加1.7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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