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歐盟委員會確認蘋果、Google、Meta 等業者仍有影響市場競爭,將會對其處以最高年總收入的10%計算罰金,屢犯情況甚至會加倍以20%比例計算。
先前藉由數位市場法要求蘋果、Google、Meta等科技業者調整其服務政策之後,歐盟委員會顯然仍認為業者依然未做到全面的公平競爭,因此有可能針對這些業者再次展開調查。
歐盟委員會表示,從目前業者新提出服務政策來看,Google提供搜尋結果仍可能有利於自家服務推廣,而蘋果在其提供服務仍有諸多限制,同時Meta在歐盟地區雖然可讓使用者選擇關閉廣告內容,但必須額外付費。
此外,蘋果因應數位市場法在歐盟境內重新調整的App Store使用政策也可能引起歐盟委員會再次調查,原因在於即便蘋果允許開發者在App內透過第三方支付服務進行交易,同時也能讓開發者透過第三方軟體市集提供App下載,但依然需要向蘋果支付核心技術費,甚至支付金額會隨著App在每年下載量超過100萬次依照規模累加。
而Google方面也有類似使用政策,要求開發者若透過Google Play Store以外軟體市集提供App下載服務,依然要支付相關費用,因此也可能面臨歐盟委員會進行調查。
歐盟反壟斷主管Margrethe Vestager在日前受訪時表示,若業者新調整的服務使用政策無法實際反應數位市場法介入管理情形,將會再次介入調查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不過,蘋果在後續強調其新服務政策均符合數位市場法,Google方面也強調其作法沒有任何問題,至於Meta方面則說明透過付費移除廣告干擾已經是市場成熟的商業模式,因此認為未涉及影響數位市場法管理。
歐盟委員會此次介入調查,有可能長達一年的時間,若屆時確認蘋果、Google、Meta等業者仍有影響市場競爭,將會對其處以最高年總收入的10%計算罰金,屢犯情況甚至會加倍以20%比例計算。
暂无评论内容